帮他人非法移民法国会承担何种责任? |
http://www.yuanFr.com 编辑:yuanFr 发布时间:2006-7-11 | ||
14省李女士问:我是联合周报的忠实读者,非常感谢华律师已经回答了我上次提出的一些问题。这次又要请教如下问题:三年前我邀请了我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来法旅游,后来他们都没有回去,并且还办了难民。一年难民过后,其中一位参加了外籍兵团,其他三位现在做黑工,不过收入还不错。他们的孩子都在中国(都已九岁)。我想让他们来法国与他们的父母团聚(两个侄子很想念他们的父母) 。我是法籍华人。请问华律师,我以前已经邀请了上述四位来法,如果现在再邀请我的两位侄子来法,容易签证吗?他们三年前签证的手续(我们市政府的接待证明)是否还存档法国领事馆,或者已经注销?万一他们被查到,我会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华律师答:关于李女士的第一和第二个问题,我们很难答复,因为这涉及法国领事馆内部的管理问题。不过我们现在已经进入了信息时代,各种资料的保存和查询变得非常的快捷和容易。另外,法国政府的各部门之间也存在一些信息共享的机制,因此三年前通过探亲签证来法的李女士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签证到期后滞留不归,并申请难民这样的事,如果领事馆想要核查的话,相信是不难获得有关情况的。从这意义上说,法国领事馆很可能会有所注意,李女士再要办理其他亲戚来法国探亲可能就会有麻烦,更何况这次是要申请两个九岁的孩子单独来法探望姑妈或舅妈。 我们认为,这两个孩子获得探亲签证的可能性不大,“有移民倾向”这顶帽子无疑会扣到他们的头上。 关于李女士的第三个问题,她的行为确实有可能被认定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法国法中有一种被称作“帮助非法入境、旅行和居留”的轻罪(délit), 构成该罪名的行为不仅仅指蛇头或和偷渡集团所进行的有组织的国际偷渡行为,也包括明知某一外国人无合法居留但仍收留他,为他提供住宿的行为,以及雇用无合法居留者的行为。也就是说,李女士的弟弟、弟媳、妹妹、妹夫利用探亲签证来法,签证到期后滞留不归,非法移民的事实,如果是由李女士故意策划,或虽非故意策划但她为这些人的非法居留提供了便利和帮助,这一罪名就可以成立。 法国的《外国人入境和居留、避难法典》第L 622-1条对该罪行的处罚是这样规定的:“任何人直接或间接地为外国人非法进入法国,或为其在法国境内非法旅行或居留提供或试图提供便利,将被处以五年以下监禁和三万欧元以下的罚金。”如果罪犯是外国人,则还可以判处十年以下不得进入法国国境的禁令。当然,上面所说的最高刑罚,主要针对的是有组织的国际偷渡行为,对一般的帮助亲朋实现非法移民的行为,处罚不会太重。 另外,法律还有家庭豁免(immunitéfamiliale)的规定,即上述第L 622-1条的处罚规定,不适用于非法居留者的近亲属的收留行为。这里所谓的近亲属,指配偶、直系尊亲属(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卑亲属(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及他们的配偶。也就是说,近亲属收留非法居留者,虽然也违背了法律,但可以不予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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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欧洲时报 | BBC《MUZZY》初学法语字幕视频教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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