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法归国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其他问题 |
http://www.yuanFr.com 编辑:yuanFr 发布时间:2005-9-18 | ||
留学人员如何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外留学人员首先要到驻法国的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报到和注册登记;并在学成回国工作前,按照我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的规定,提供有关材料,申请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需带齐护照,居留,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欧元!如果没有进行过留学人员登记的,要先进行登记,才可以办理。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表的第一联由留学回国人员保存,第二联由留学回国人员带回国内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第三联由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存查。 网址:http://jiaoyuchu.online.fr/ 教育处每周接待留学人员时间为 : 星期二上午 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星期五上午 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星期六下午 15:00至18:00。 联系电话: 0033-1-44081940 传真: 0033-1-44081960 办公地址: 29 , rue de la Glacière , 75013 , Paris( 六线地铁Glacière站) 留学人员如何申请办理回国工作派遣和落户手续 留学回国人员如何申请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3、除了教育部的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经费外,还有许多省市、部委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设立了专项资助。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工作讲学专项基金、人事部关于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人事部资助留学人员短期回国到非教育系统工作暂行办法、中国科学院留学经费择优支持回国工作基金、煤炭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基金、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等。 留学回国人员如何办理购买国产小汽车事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须知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主要内容: 鉴别国外或境外颁发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机构的合法性;甄别外国或境外高等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或具有学位效用的高等教育文凭、证书的真实性,对外国或境外学位的层次和对应关系提出认证咨询意见;为经认证的外国或境外学位或高等教育文凭出具认证证书。 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范围: 1. 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2. 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3.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高等专科教育、非学历高等教育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的国(境)外高等教育文凭。 下列证书目前不在学历认证受理之列: 1. 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 2. 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证明; 3. 国(境)外教育机构颁发的预科证明; 4. 未经国内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颁发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5. 函授、远程教育及网络教育取得的国(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6. 非学术性国外或境外荣誉称号或学位证书。 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办法: 1.留学人员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护照(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在国外所获所有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正本; * 在国外学习期间所有成绩单; * 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国外研究学位获得者,如无成绩单,需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关研究证明; * 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合作办学学位认证申请须递交以下材料: * 一张二寸或小二寸证件照片(黑白或彩色半身免冠); * 本人身份证; * 本人护照(在合作办学外方学校有学习经历者提供;签证记录及出入境记录须全部复印;若护照已上交,请有关单位开具证明); * 所获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证书或高等教育文凭; * 学习成绩单; * 由合作办学中方学校开具的合作办学学籍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如入学前学历为大专,须提供入学前全部工作经历证明; * 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获得者, 应提供毕业论文目录及摘要; * 入学前最后学历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注: * 以上所有材料均须交验原件并自备一套复印件。 5. 在京申请者,可持以上所列材料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7室)提交申请,填写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位认证申请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在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中文翻译件)齐全后,申请人一般可于十五个工作日(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之后领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学位认证书》、《合作办学国外(境外)高等教育文凭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认证结果。 因申请者没留下有效联系方式而引起的延误,责任自负。 6. 外埠申请者,可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寄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复印件须经指定的验证点审核,注明该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7. 因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不能通过认证的,申请材料及费用不予退还。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将通过适当方式将提供虚假材料的申请者上网公示并通知用人单位。 8. 申请者所提供的外文材料,如学位或文凭证书、留学期间成绩单或论文摘要(目录)等须经正规翻译公司进行翻译,申请者本人翻译无效。为保证翻译质量和专业水准,申请者可到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办理。 联系地址: 北京嘉华世达国际教育交流有限公司(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225房间) 网 址: www.chivast.cscse.org 联系电话: 010-82300058 传 真: 010-82303997 认证收费标准: 1. 每件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费为人民币360元(注:每笔退款,银行收取5元手续费); 2. 如申请者同时提出两件或两件以上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申请, 每件费用按收费标准第一条执行。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成府路支行 户 名: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账 号: 0132014210001422 (只可汇学历学位认证费360元;汇款时须注明认证申请人姓名)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 传 真: 010-82301166 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邮编100083 e- mail: interco@stnet.cscse.edu.cn 学历、学位认证申请地点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北京语言大学学一楼117室---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北京语言大学院内,由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进,往北约200米向东即可见学一楼。到达北京语言大学西南门的公共交通线路有:825路、951路、375路、331路、630路、307路、743路、726路和银建16路)。 咨询电话: 010-82301008,010-82301006-118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前来领取认证书且尚未交费者,须提前半小时办理交费手续)。 ☆ 外埠申请者可委托亲友直接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亦可在我中心设在外埠的申请材料验证点填写申请表,请其代为办理申请手续。现有的验证点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名称 联系人 电话及传真 地址 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张卫红 010-62399227 62399705(传真) 北京海淀区东王庄33楼306室 邮编:: 100083 上海市回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上海市人事局) 黄志平 021-68883080 021-58312408 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5楼 邮编:200120 天津市留学服务中心 王彦飞 丁力 022-23040172 022-23040980(传真) 022-27112360(传真) 天津和平区南京路129号万科世贸广场A座F01-04 邮编:: 300051 天津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 白龙生 刘志敏 (法人) 022-23123371 022-23115321(传真) 天津市河西区浦口道22号汇通大厦A座8楼801—803室 邮编:300203 重庆市教委 江燕 付明华 023-63635846 023-63612912(传真) 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村57号 邮编:400014 河北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张瑞国 白锐 齐丽丽 0311-7083948 0311-7088824(传真)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81号 邮编: 050071 河南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 周 欣 0371-6329937 0371-6363457(传真) 郑州市顺河路32号 邮编:450004 河南省教育国际交流 协会 赵淑清 宋函 0371-5908546 0371-5908707(传真) 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 邮编: 450003 辽宁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 张红艺 024-86892233-180 024-86909827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1号 邮编:110032 青岛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青岛人事局) 祁祥洲 0532-8916306 青岛市海尔路178号 邮编:266101 江苏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江苏省人事厅) 王冰 025-83238876 025-83238880(传真) 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213号,邮编:210029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涂家代 025-6299240 025-6299251(传真) 江苏省南京市江东北路299号 邮编:210036 南京市人事局 姚 群 025-83639175 025-83213166(传真) 南京市北京东路43-2号台城大厦902室 邮编:: 210008 无锡市国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吴腾骠 0510-2828102 0510-2828102(传真) 无锡市解放东路888号人才信息大厦4楼415房间 邮编:: 241007 苏州市人事局 (人事局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潘小忠 0521-68615303 0521-68615357(传真) 苏州市三香路180号 邮编:215004 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李敏 陈华良 0571-88394819 0571-88394815(传真) 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金汇大厦1119号房间 邮编:310005 杭州市人才开发中心 俞兴民 0571-85167746 0571-85167756 杭州市体育场路335号 邮编: 311006 宁波留学工作站 徐承志 0574-87116274 0574-87116137(传真) 宁波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705 邮编:315012 福建省海外人才中心 陈立滨 0591-7679659 0591-7677833(传真) 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六层 邮编::350001 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 詹遵绥 0592-5110007 0592-5069021(传真) 厦门市湖滨东路319号二层 邮编:361012 厦门留学工作站 陈燕彬 楼一萍 0592-3923102 0592-3923103(传真) 厦门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5楼 邮编:361012 安徽省教育厅信息咨询中心(安徽省教育厅) 谢刚 0551-2849791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编:230061 江西教育国际合作中心 胡泽伟 0791-8610549 0791-8619332(传真) 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567号 邮编:: 330006 湖北省专家服务中心 马哲久 027-87277473 027-87257912 027-87277473(传真) 武汉武昌区中南路14号发展大厦五楼 邮编:: 430071 湖北省教育对外交流服务中心 唐艺 027-87328360 027-87328240(传真)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路8号 邮编: 430071 长沙市国际教育交流中心(长沙市教育局) 杨志敏 0731-4307456 0731-4457788 湖南长沙蔡锷中路伍家井37号 邮编:410005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洪玫慧 陈胜莉 020-37627335 020-37626990 020-376282169(传真) 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 邮编:510080 广州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广州市人事局) 林培 020-83568037 020-83568060(传真) 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六楼 邮编:510050 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和外国专家服务中心 李华泉 0755-83360312 0755-83226189(传真)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路17号国际人才大厦三楼 深圳市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 邮编:518026 广西教育厅 广西留学人员服中心 徐福才 0771-5322171转2128 0771-5307326(传真) 广西南宁教育路3号 邮编: 530022 四川省人事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肖功烨 028-86741860 028-86780249(传真) 成都市东二巷21号 邮编:610015 陕西省留学服务中心 王萍 029-87311206 029-87311206(传真) 西安市药王洞155号 陕西省教育厅东办公楼二层 邮编:710003 甘肃省高新技术人才市场 陈永胜 0931-8725117 0931-8729160(传真) 兰州市东岗西路561号人才大楼 邮编:730000 海南省教育厅 朱双平 0898-65339366 0898-65339365(传真) 海口市海府路59号 邮编:570204 点击下载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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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留学网 | BBC《MUZZY》初学法语字幕视频教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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